是她错了,她竟然指望一个脑子被冻坏的人修水管。
她才是疯了吧。
江少辞看到牧云归的表情,抿了抿唇角,有点不高兴:“又不是修不好,你那种眼神是什么意思?”
牧云归指着被拆的七零八碎的厨房东墙,道:“你管这叫,修?”
光影从树梢掠过,风声飒飒作响。牧云归无论有什么计划都泡汤了,她挽起袖子,默不作声递工具。幸好他们家的房子是木头做的,拆下来后还装的回去。要不然,牧云归又得平添一桩开销。
江少辞把最后一颗钉子敲好,松了松手腕,环着臂说:“都说了能装好,这不就和原来一样了吗。”
牧云归去放水,果然水管恢复了。牧云归勉强地扯了下嘴角,说:“可是我不觉得修条水管,犯得着把整面墙拆了。”
江少辞鼻腔里轻轻哼了一声,挽着袖子回去洗澡了。牧云归将厨房剩下的东西收拾好,终于能好好洗漱。
她早上走得匆忙,匆匆抹了把脸就出门了,回来又和江少辞装了一下午墙,不知不觉出了一身汗。牧云归索性回房沐浴,等她烘干头发出来,见江少辞换了身衣服,正坐在二楼围栏上看书。
江少辞第一夜留宿时,牧云归本说的是让江少辞暂住牧笳的屋子,后来江少辞留下,也没人提过搬家的事,江少辞就一直在正房住下来。
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,牧云归不得不补充男子衣服。幸好岛上添置凡衣还算方便,牧云归一次性购置了很多衣服,为了省钱,她只挑了最基础的款式。但江少辞个高腿长,肩膀平阔,无论穿什么都好看,简简单单的白色练功服,穿在他身上像是量身定做的法衣。
现在他曲着一条腿坐在栏杆上,清风婆娑,霞光漫天,他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后,脑后仅束了一根发带。一阵晚风吹过,卷落漫天碎花,他的发带随着风恣意飞舞,像是天上星辰遗落人间,徜徉恣肆。
牧云归不由又看了看,很确定那就是最便宜的白色练功服。不过在打量时,牧云归又发现一件事情:“你为什么在看我的书?”
“随便翻翻。”江少辞一页接一页掀过,速度之快,仿佛只是扫了眼上面的图片就走。牧云归虽然死脑筋,但对待学业确实认真,书本上的笔记整齐详细,倒是方便了江少辞。
牧云归瞧见他那个翻书的样子,微叹,由衷劝道:“你要看书就好好看,不要玩闹。你翻这么快,能看懂什么?”
江少辞轻笑了一声,手里的书本已经翻到尾页。他合上书本,单手撑着栏杆跳下,随手把书扔到桌子上。客厅中传来有节奏的下楼声,江少辞从阁楼上下来,他扫了眼牧云归,熟练地打开霜箱拿点心:“你打通了天枢星,竟然没什么变化。”
牧云归也跟着看自己。她刚刚沐浴完,穿着宽松的白色单裙,头发还没有扎,此刻蓬松地散在身后。她头发乌黑浓密,发质像母亲,微微有些蓬松卷曲,尤其是刚洗完,浓丽的像是海藻一般。牧云归摸了摸自己的手和脸,不由问:“应该有什么不同吗?”
江少辞在嘴里塞了块甜得发腻的点心,远远打量牧云归。她乌发雪肤红唇,色彩对比殊为浓艳,此刻刚刚沐浴完,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,这份天生丽质越发明显。正应了那句话,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,根本不需要任何胭脂水粉,她本身的颜色就是最好的胭脂。
其实江少辞昨天就发现了,普通人打通一星脉后,全身经脉第一次被灵气荡涤,按理会洗经伐髓,排出不少杂质。可是牧云归刚进阶直接跑出去上课,浑身上下看不出任何污糟。
这种体质,即便是从小泡着洗髓药浴长大的修仙世家小姐也做不到。凡人体内怎么可能没有杂质呢,除非是琉璃净体,天生不染尘埃。
说起这个,江少辞又想起一户老仇家。那家人祖传装逼,一天天除了摆架子什么都不干,据传他们家的嫡系后代便是天生琉璃体。
江少辞早就觉得牧云归的长相不像是海边的人,这样一看,她的容貌风格和那些人还挺像的。莫非,她和他们家有点关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