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,元芳?

第二百八十八章 倾城之恋

从不会武功的白丁到先天境界也许很远,有人灌顶的话可能用不到一天,但是有的人,却足足走了十六年。

农历辛丑年十月十八,这一天是小雪,五黄煞中宫有麻烦一触即发!

麻烦的地方,总会有人来人往。

一脸沧桑的老前辈说,这个门庭若市的江湖讲究的是人情世故。

纷争、野心、权力,有名有姓的流亡者与土著都开始崭露头角但还没成什么大气候。今年听说朝廷会有大动作,过去英明神武的秦皇要选择一个注定会带来衰败的人,也挺好啊,至少还能看清未来,站在正确的一边才能谋口饭吃。

我初见狄仁杰的时候,他还非常狼狈,甚至现在还都不算很清楚,他到底与自己印象中的形象有多少相似。

只是知道,他心中还有信念。

人家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,我至今都不知道,那么多的文臣武将凑在一起,他们是怎么相互妥协互相帮助的呢?也许,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我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吧。

我没有名气,只是有些身手,他说这不行。若想跟他们一起玩就要做元芳。

元芳是个先锋,也是他的上司,早些年有些名气,本来应该换个去处继续燃烧,但……总有些事不愿再提,有些人再也不见。

这个名字顶上一天就无法脱身,你说不上是他曾经对不起你,要你背上这个负担。又或者,是你对不起这个名字。

他是我见过,第一个将武功秘籍托付给我的男人,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这辈子我很难摆脱他。于是我决定做点什么,将这个人设延续下去……

我思索过很多方式,但想来都不够言简意赅不够霸气,而这一想就是一年的时间,是的,东奔西跑已经一年了,他十七岁了,不知什么时候生日就过去了,左老汉也没有提醒他。

只是之前在突厥、剑南道的时候,越来越多人说我的名字,人们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点点微妙的变化。那时我才明白一个道理,原来说撕破脸皮,不过比得是谁拳头硬。

不过每当我想安稳水些日常的时候,总有麻烦的人和事找上来,这个习惯持续了很久,像是一件必然的事。

必然到有些厌烦,厌烦到愿意放下脑子做一个莽夫,因为对自己自信,自信到麻木。

但这一次似乎不同……

这个男人叫做扎克,是一个好小心的人,明明自己的真气算是当世一绝,可还是不敢用自己的矛来碰他的枪。
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念与习惯,在这一点上扎克比他强,至少很多时候我都无法定位自己。也许是因为名字吧,他始终觉得自己与这个牛哔的名字不合。

不过我知道,讨厌一件事比喜欢一件事更厉害,因为喜欢是一种惯性,但是讨厌却需要不断的鞭策自己才行。

有时候我总会想,如果当年大漠吹起风沙的时候,他没有接过护卫任务会怎样?又或者是不接,会不会有遗憾?

有时候越想了解一件事的时候,就越想让这件事了解自己,我突然发现,自己已经沉浸在了这个名字里。

于是我亮出了修罗双臂,举起了无极大刀,我想我的生活应该不止于此。

我告诉自己,我应该怎么做,我该给一些人,一些过去的时间一个交代。

人的一生中会遇见两千九百二十万人,但是能够彼此记住的不到百分之一,而能够彼此陪伴多年的零零散散不过百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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